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严重诉讼、裁定及发展公告

liukang20246天前967

  现实与理由:2021年4月7日,原告与包含被告一在内的多名受让方签署了《关于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好原告将其持有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别离转让给被告一及其他受让方,其间,被告一受让股权份额为4.2256%,应付出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5,357,143元。协议对股权转让价款的付款方法、付款条件、违约职责确定及违约金的规范进行了约好。上述协议收效后,原告依法实行了改变深圳前海帕拓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挂号手续等相关职责,但被告一未向原告付出相应股权转让款,到诉讼日,被告一尚欠付原告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6,506,390元。经原告屡次催要,被告一以各种理由推诿,回绝付出。另,被告一为有限合伙企业,被告二为被告一的一般合伙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则,对被告一的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职责。被告三至被告二十作为被告一的有限合伙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则,别离以其认缴出资额18,065,873.49元、16,950,251元、16,910,000元、16,229,411.8元、3,300,000元、2,000,000元、1,500,000元、1,500,000元、1,680,000元、1,200,000元、1,000,000元、800,000元、800,000元、800,000元、800,000元、600,000元、500,000元、300,000元为限对被告一的债款承当清偿职责。

来历: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内容的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峻遗失。  一、新增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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